海南師范大學教育學院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發(fā)布時間:2022年03月28日來源:教育學院

為順利完成我院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及海南省教育廳相關文件規(guī)定以及《海南師范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制訂本實施細則。

一、工作原則

(一)堅持安全性原則。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把廣大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做好場地安排、衛(wèi)生消毒、模擬預演等工作,切實保障涉考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二)堅持公平公正原則。加強組織管理,嚴格審查考生資格,嚴格復試過程規(guī)范管理,嚴肅考風考紀;加強復試錄取環(huán)節(jié)監(jiān)督,堅持客觀、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三)堅持科學性原則。針對不同學科專業(yè)特點,精心設計復試內容,確保考核科學有效。嚴格復試考核標準,堅持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確保招生質量。

二、工作組織與管理

(一)成立以院長為組長的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我院各學位點復試工作的領導和統(tǒng)籌,組織實施各項復試工作。其具體職責如下:

1.以學校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為依據,結合各學位點招生專業(yè)(研究方向)實際,制定我院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指導復試小組具體實施復試工作,審核復試和擬錄取名單并聯(lián)名簽署意見,對復試資格、復試成績和擬錄取結果負責。

2.負責遴選責任心強、作風過硬、無直系親屬參加本年度碩士研究生考試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針對不同專業(yè)(研究方向)特點和生源情況,對復試工作進行有關政策、業(yè)務、技術和紀律等方面的培訓,確保復試工作的公平公正、系統(tǒng)規(guī)范。

3.對我院的復試錄取工作進行監(jiān)督,加強對復試工作各環(huán)節(jié)(試題的命制,參與復試工作人員的保密與紀律教育,考場的安排與布置等)的監(jiān)管。復試與錄取結果公布三日內,當考生對復試結果提出質疑或申訴時,負責向考生進行解釋或提出解決辦法,必要時提供書面說明。

(二)成立復試小組,復試小組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含1名英語水平較好的教師)。復試小組由學位點帶頭人、指導教師以及副教授(或相當職稱)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的教師組成,另配備秘書、助理以及專業(yè)技術人員。

三、復試條件及名單遴選

按照一志愿生源與調劑生源分別確定復試名單。

(一)第一志愿生源

1.復試條件

初試條件須達到教育部劃定的二區(qū)初試成績的基本要求。

2.復試名單確定

第一志愿上線人數(shù)大于擬定招生計劃的專業(yè)實行差額復試,差額比例確定為1:2,按考生初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名單;上線人數(shù)不足1:1.2的專業(yè)按實際上線人數(shù)安排復試。

(二)調劑考生

1.調劑基本條件

(1)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在二區(qū)初試成績的基本要求。

(2)符合擬調劑專業(yè)的報考條件(參見《海南師范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3)申請調入我院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各學科專業(yè)的,第一志愿報考的研究方向或領域需與調入的研究方向或領域相同;申請調入我院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各研究方向或領域的,第一志愿報考的研究方向或領域需與調入的研究方向或領域相同。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tǒng)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①我校初試統(tǒng)考科目二(外國語)均為英語,故所有調劑生源只接收初試統(tǒng)考外國語為英語的考生。

②我校全統(tǒng)考專業(yè)(教育學)只接受全統(tǒng)考考生調劑。

③申請調入教育管理專業(yè)(045101)的,符合本科畢業(yè)后3年或3年以上教育行業(yè)相關工作條件的考生,復試前要出具相應工作證明。

④申請調入特殊教育學專業(yè)(040109)及特殊教育專業(yè)(045119)的,須符合本科所學專業(yè)為特殊教育、心理學、康復學、醫(yī)學等相關專業(yè)。

2.調劑復試名單遴選

實行差額調劑。我院各招生專業(yè)(研究方向)研究生復試差額比例確定為1:2,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yōu)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對于申請調劑的考生,原則上需要初試報考專業(yè)與調入專業(yè)相同(專業(yè)代碼和名稱完全相同),按照初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復試名單。若無此類生源,則遵循初試報考專業(yè)與調入專業(yè)相近的原則,按照初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復試名單。

以上原則在同等條件(各層次相同分數(shù)考生)下,按照考生其他學業(yè)水平條件擇優(yōu)錄取。

3.調劑流程

(1)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提交調劑申請。我校調劑志愿鎖定時間為24小時,為確保調劑過程生源穩(wěn)定、公平,原則上24小時內不予解鎖。

(2)我院工作人員登錄研究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查看并全面詳細了解考生情況,按照本辦法中的調劑復試名單遴選要求,將符合條件的調劑考生列入備選庫。

(3)各復試小組按調劑復試名單遴選要求進行篩選,提交擬調劑復試名單至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審核。

(4)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的調劑復試名單將由研究生學院通過“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發(fā)放復試通知。

(5)接到復試通知的調劑考生須在限定時間內,通過“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確認同意參加我校復試,否則取消調劑復試資格。

四、復試的形式與安排

(一)形式

我院所有專業(yè)均實行網上遠程復試,具體復試系統(tǒng)操作要求、使用說明和注意事項等另行通知。

(二)復試時間

學院復試時間定于3月26日—4月15日,其中第一志愿上線考生復試工作于3月30日—4月3日進行,調劑考生復試工作時間待定。第一志愿上線考生復試時間安排如下:

時間

工作內容

形式

說明

3月30日10:00前

復試資格材料和既往學業(yè)表現(xiàn)材料上傳

材料發(fā)送至指定郵箱:hsjyxyyz@163.com

請各位考生按照時間要求及時發(fā)送材料,如不按時提交材料,不予參加復試。

3月30日下午
15:00—18:30

課程與教學論、特殊教育專碩面試

通過研究生招生復試系統(tǒng)進行線上面試

請各位考生按照要求準備設備并提前進行測試,尤其注意保持網絡暢通。

3月31日上午
8:00-12:30

教育管理專碩面試

4月1日上午
8:30-12:30

教育學原理、高等教育學面試

4月3日上午
8:30-12:30

現(xiàn)代教育技術專碩面試

4月2日全天
8:00—18:30

學前教育專碩(全日制)面試

(三)復試資格審查

1.考生復試前,須接受復試資格審查。

2.請考生認真閱讀《海南師范大學教育學院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資格審查材料清單》,按要求準備各項材料。調劑至教育管理專業(yè)(045101)的考生,需同時提交工作證明。如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規(guī)定,不予復試。

(四)復試

根據“研究生遠程復試系統(tǒng)”操作流程組織安排,我院工作人員提前對考生發(fā)出有關復試具體時間、考場分配等通知,負責組織考生登錄相應候考室,并在考生通過身份驗證、進入面試考場前對其所處環(huán)境空間進行掃視檢查,以確保考生所處環(huán)境為獨立無他人的空間。

(五)具體組織實施

1.學院復試組織

(1)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合理設置面試考場,面試小組人員入場前,必須接受體溫檢測,人員之間間隔1米以上。面試的場所須開窗通氣,保持室內空氣流通,座位之間間隔1米以上。所有人員要佩戴口罩。考前要對面試場所進行徹底消毒,每場考試結束后再次進行消毒。

(2)組織培訓

學院將對復試工作人員進行培訓,確保他們熟悉遠程復試流程、熟練操作系統(tǒng)。時間定于3月27—29日之間。

(3)規(guī)范組織考試評分

工作人員入場后,進入指定考場,按要求調試設備、領取材料,按評分細則與標準進行面試,客觀公正地評定成績。

2.考生進入考試的要求

(1)誠信復試。請考生認真閱讀教育部《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以及海南師范大學與我院發(fā)布的相關文件和招考信息。必須知曉:在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行為;為他人實施組織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行為;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試的試題、答案的行為;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行為,都將觸犯刑法。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guī)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規(guī)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2)復試前按要求安裝調試好設備。考生端兩臺設備開啟攝像頭,電腦自帶攝像頭對準考生本人,另一部電腦或手機攝像頭從考生后方成45°拍攝。考生面試時正對攝像頭保持坐姿端正。雙手和頭部完全呈現(xiàn)在復試專家可見畫面中。

(3)考試開始前,考生需用線上平臺進行“人臉+人證”識別,確認真實身份后方可進入候考區(qū),接受工作人員編號,并由復試小組隨機抽取順序進入考試。

(4)復試是國家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一部分,復試內容屬于國家機密級。復試過程中禁止錄音、錄像和錄屏,禁止將相關信息泄露或公布。考生自設考場,復試全程只允許考生一人在面試房間,禁止他人進出,并保證此空間中沒有接受外來音頻、視頻的設備。若有違反,按意圖作弊進行處理。

具體要求與操作流程詳見附件2《海南師范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遠程復試要求及系統(tǒng)操作指南》。

(六)突發(fā)事故處理

1.考試中斷

(1)學院方面,如發(fā)生因不可控因素(如停電、停網等)造成線上考試中斷者,將及時聯(lián)系考生,并盡快安排組織重新考試。

(2)考生方面,因不可控因素造成考試中斷者,可提供充分有力的證據并向學院提起二次考試申請,經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研判后,決定是否啟動重新考試。此種情形下,每位考生僅限一次申請重新考試的機會。考生人為中斷考試進程(如考試中途遇手機來電干擾等)或謊報出現(xiàn)不可控的外力阻斷者,都被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其復試成績無效。

2.身體異常

復試期間,如發(fā)現(xiàn)有疑似“新冠肺炎”癥狀的復試工作人員,立即上報學校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啟動應急處置預案,在學校疫情防控領導小組統(tǒng)一指揮下進行隔離觀察并展開排查工作,按防控要求進行處置。

我院將嚴格加強對復試工作的監(jiān)督與管理,對復試全過程按要求進行錄音錄像,確保復試工作各環(huán)節(jié)嚴謹、規(guī)范、有序。

五、復試內容

復試包含以下內容:

(一)綜合面試

綜合面試滿分為100分,考試成績按照權重計入總成績。主要考查考生所掌握的知識結構、思維與反應、專業(yè)素養(yǎng)以及綜合素質等方面的能力。面試考核的主要內容及所占分值如下:

1.綜合素質考察,成績占80%。我院結合各學科專業(yè)實際,通過對考生前置學歷的學習情況、畢業(yè)論文、科研成果等既往學業(yè)、一貫表現(xiàn)、綜合素質等進行全面考察,并注重考察考生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xiàn)、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專業(yè)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以及在本學科專業(yè)領域發(fā)展的潛力,同時考察考生的創(chuàng)新精神和創(chuàng)新能力、人文素養(yǎng)、舉止、表達和禮儀。

2.外語(英語)聽說能力測試,成績占20%。主要考核考生外語聽力與口語能力的準確性、連貫性等,考核形式可以多樣。主考教師須由精通外語的教師擔任。

每位考生參加綜合面試的時間原則上為5—10分鐘。

(二)專業(yè)知識與能力測試

專業(yè)知識與能力測試考試成績滿分為100分,考試成績按照權重計入總成績。原則上采用網絡遠程口述作答的方式進行。測試內容由各學科專業(yè)命制復試試題,建立復試試題庫,盡可能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并涵括《招生專業(yè)目錄》中已公布的復試科目內容,通過隨機抽取試題、現(xiàn)場問答的形式,全面考查考生的專業(yè)知識水平及潛在能力素質。對專業(yè)學位考生重點考查其職業(yè)發(fā)展?jié)摿Α⒕C合素質以及運用基礎理論和專業(yè)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如采用口述作答的方式,原則上考試時間為10—15分鐘。

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兩門大學本科主干課程。每科滿分100分,60分為合格。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任意一科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我院根據《招生專業(yè)目錄》中已公布的科目名稱和參考書目命制試題,在遠程復試結束后單獨通過騰訊會議的形式組織該項考試。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進入會議,統(tǒng)一使用A4紙張、寫清楚題號后進行作答,考試時間結束,使用監(jiān)考機器(手機或ipad)拍照后按照學院+考生號+姓名+專業(yè)的命名方式對回傳答題紙進行命名,然后通過騰訊會議平臺回傳至我院指定郵箱,紙質答題紙于次日通過中國郵政EMS郵寄給我院。

(三)思想政治素質與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與品德考核是錄取的重要依據,主要考核考生的現(xiàn)實表現(xiàn),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xiàn)、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通過考生提交的思想品德鑒定意見及面試綜合考核等方式,進行全面審查。

六、成績計算方法

考生復試總成績與入學考試總成績均采用權重計算方法,滿分各為100分,具體計算方法為:

復試總成績

復試總成績=綜合面試成績×40%+專業(yè)知識與能力測試成績×60%

(二)入學考試總成績

復試總成績和初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復試總成績占入學考試總成績的40%,具體計算辦法為:初試總分為500分者,入學考試總成績=(初試總成績÷5)×60%+復試總成績×40%。

七、錄取

(一)擬錄取名單的確定

1.所有擬錄取考生必須參加復試,復試合格后方能錄取。

2.擬錄取名單根據各專業(yè)招生計劃,先從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復試合格生源中,按入學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再從調劑復試合格生源中,按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3.參加復試且合格,但未被錄取的本校一志愿考生按最終成績排序,后期學校若有名額調整,將按排序依次遞補錄取(已通過“調劑服務系統(tǒng)”被其他學校“待錄取”且未在我校規(guī)定時限解除“待錄取”的考生視為自愿放棄,不予錄取)。

4.若考生自愿放棄被錄取資格,由考生提交書面放棄申請后,其名額可按該專業(yè)(研究方向)其他滿足錄取條件的考生的總成績依次遞補。

5.擬錄取名單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后,將按教育部要求在研究生學院網站統(tǒng)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擬錄取名單,報海南省考試局和教育部審批。

(二)不予錄取的情況

以下情形的考生不予排定錄取名次,不予錄取:

1、復試總成績低于60分者;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有任一科目低于60分者;

4、調劑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確認待錄取;

5、多次參加復試,已被其他院校列入擬錄取名單;

6、弄虛作假及考試違規(guī)、作弊的考生。考生取得擬錄取資格后,被查出在初試和復試中有弄虛作假、違紀作弊等行為的,隨時取消錄取和入學資格,取得學籍者則取消學籍。

(三)錄取工作相關說明

1、碩士研究生錄取類別分為定向和非定向,擬錄取為單位定向的碩士生須與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培養(yǎng)協(xié)議書》(復試前提交)。

2、考生與用人單位因報考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檔案調取、協(xié)議簽訂問題造成無法錄取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3、所有錄取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須在入學前將人事檔案轉入我校。

八、體檢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應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規(guī)定的體檢標準。體檢工作由校醫(yī)院承擔,研究生學院統(tǒng)籌協(xié)調,考生入學后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校醫(yī)院體檢。如果未按要求體檢或者體檢不合格者將取消入學資格,取得學籍者則取消學籍。

九、招生工作紀律

(一)責任追究制度

嚴格復試紀律,要求考生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guī)或弄虛作假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有關規(guī)定取消錄取資格,并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研究生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要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二)回避制度

當年有教職工直系親屬參加本學院碩士研究生考試的,須自覺上報并回避本年度研究生招生各項工作,違者將按相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三)監(jiān)督巡視制度

學院有專人任督導員,對學院復試工作進行巡視監(jiān)督。如發(fā)現(xiàn)違反學校招生錄取規(guī)定、招生紀律及弄虛作假的教職工,以及在復試中違紀和作弊的考生,將及時上報學校督查工作組并按規(guī)定進行處理。

(四)信息公開制度

堅持招生復試信息公開,確保復試錄取透明。我校將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海南師范大學研究生學院網站及時公布學校復試錄取辦法、復試和擬錄取名單、咨詢和申訴渠道等復試錄取信息。我院網站會向社會公布復試工作實施細則、復試錄取工作通知等重要信息。

(五)申訴復議制度

當參加復試的考生對復試與錄取結果提出質疑時,在復試與錄取結果公布的三個工作日內,可向學校有關部門和學院實名提出書面申訴。對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學院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向考生進行解釋或提出解決辦法,必要時提供書面說明。

研究生招生工作申訴電話:

學院辦公室電話:0898-65871723 蘇老師

學院郵箱:hsjyxyyz@163.com

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0898-65501163/65893907

紀檢監(jiān)察辦公室:0898-65882013

通訊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龍昆南路99號海南師范大學教育學院(郵編:571158)

十、本辦法解釋權歸海南師范大學教育學院。本細則自發(fā)布之日起開始實施。

海南師范大學教育學院

2022年3月28日

友情鏈接

宁陕县| 谷城县| 无极县| 大宁县| 大丰市| 阜新| 改则县| 久治县| 西和县| 云林县| 陇南市| 民乐县| 凤翔县| 大厂| 连平县| 监利县| 文成县| 静乐县| 富川| 平安县| 富顺县| 怀柔区| 亚东县| 钟山县| 江山市| 温泉县| 湛江市| 天门市| 突泉县| 渭南市| 江山市| 南江县| 赣榆县| 横山县| 邹城市| 铁岭市| 泾川县| 长治县| 攀枝花市| 鄱阳县| 石林|